公告日期:2020-04-13
证券代码:838295 证券简称:浔沣轨道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广州浔沣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浔沣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
二、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如下:
广州浔沣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广州浔沣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下称“《治理规则》”)及《广州浔沣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和券商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或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原则上应取得全国股转公司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受到过股份转系统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五)本公司现任监事;
(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第五条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
司监事和独立董事不得兼任。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员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只能以单一身份表态。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 负责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履行法定报告义务,配合监管机构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协调落实各项监管要求;(二)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主动全面掌握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督促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证券监管机构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 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文件,负责会议记录。
(四) 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五) 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六) 协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其他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其设定的责任;
(七) 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八)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管机构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和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在提名前需确认被提名人符合本工作细则明确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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