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17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38303 证券简称:阳光三极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阳光三极”)根据战 略调整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持有的甘肃阳光惠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阳光惠士”、“标的公司”)17%的股权以人民币 385,600 元的价格转让 给自然人徐斌、34%的股权以人民币 771,200 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马长山。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阳光惠士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 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 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79,201,443.55 元,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98,263,839.81 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 [2021]003675 号》审计报告,标的资产阳光惠士总资产为 4,696,241.42 元,净
资产为 2,268,051.44 元。分别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62%,占公司
公告编号:2021-009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31%。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出售子公司甘肃阳光惠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徐斌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金雁路 171 号 9 栋 1 单元 5 楼 2 号
2、自然人
姓名:马长山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中路 3 号院 6 号楼 1 单元 704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甘肃阳光惠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甘肃省庆阳市宁县长庆桥工业集中开发区工业一区
公告编号:2021-009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现有股东:阳光三极持股 51%;周东文持股 10%;史建文持股 9.4975%;
徐斌持股 8.8425%;孔强持股 8.8425%;王超持股 6.25%;李琳琳持股 3.275%;
马长山持股 2.2925%。
成立日期:2016 年 2 月 19 日
营业期限:2016 年 2 月 19 日至 2026 年 2 月 18 日
经营范围:废弃物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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