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27
证券代码:838303 证券简称:阳光三极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晓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
露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出席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山西阳光三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0-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都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后无法形成有效表决,因此股东对该议案不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拟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该协议经公司与发行对象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次定向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都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后无法形成有效表决,因此股东对该议案不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促进公司发展,提高员工积极性,根据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则及本公司实际情况,并征求员工本人同意后,公司拟提名胡向荣、李兵、杨剑、原臻、郑少年、史增福、杨志杰、赵俊杰、刘一杰(共计 9 名)为公司核心员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都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后无法形成有效表决,因此股东对该议案不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放弃本次发行股份部分优先认购权》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八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享有股份优先认购权”。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4,240,000 股的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 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24,000.00 元。经与在册股东协商,全体在册股东同意在股份 400,000 股范围内放弃优先认购权,并出具《关于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的声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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