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12
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838304 证券简称:怀教网络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怀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北京怀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6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玉松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怀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向北京金汇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8年3月14日、28日,公司向北京金汇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金汇宇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借款45万元、6万元。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向北京金汇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归还借款50万元。
公告编号:2018-01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吴玉松、曲长利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就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
原章程第四章第二节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有权部门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告编号:2018-016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
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
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此之外的对外担保,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
拟修改为: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借款。公司下列对外担保和对外借款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有权部门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八)审议为关联方(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借款,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应当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8-016
(九)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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