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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6-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怀教网络: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12



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838304 证券简称:怀教网络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怀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如下:

原章程第四章第二节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有权部门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告编号:2018-018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

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此之外的对外担保,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

拟修改为: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借款。公司下列对外担保和对外借款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有权部门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告编号:2018-018

(八)审议为关联方(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借款,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应当回避表决;

(九)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借款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者500万元以后提供的任何对外借款;

(十)审议按照对外借款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者500万元的对外借款;

(十一)审议单次对外借款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者500万元以上的。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和对外借款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以及第(八)项至第(十一)项对外借款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此之外的对外担保,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

原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二条:

拟增加: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公司对外借款。

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公告编号:2018-018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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