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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8 17:47:22 股吧网页版
京彩未来: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38309 证券简称:京彩未来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京彩未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为维护京彩未来智能科技股份 第一条、为维护京彩未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职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下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制订本章程。 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七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七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服份。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服
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份。
统转让期间,股东所持股份只能通过全 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统转让期间,股东所持股份只能通过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作出决议;

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超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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