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公告编号:2025-096
证券代码:838309 证券简称:京彩未来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京彩未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1 月 1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1 月 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法院已受理本案并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目前待2026年1月15日开庭审理。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京彩未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哲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长兼董事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广东京周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小兵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5-096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佛山祺茗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霖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4、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周霖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项目承包方)为被告一(项目发包方)完成了“南岭学校智能化项目”的施工,并应被告一要求,垫付了项目款。
原告为被告垫付 6,000,000.00 元工程款后,三被告虽书面承诺偿还本息,但至今未履行付款义务。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垫付款项 6,000,000.00 元,以及逾期付
款利息 1,377,425.90 元(暂计至 2025 年 10 月 26 日,实际计至清偿之日止),合
计 7,377,425.90 元。
二、请求被告三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请求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原告为提起本案诉讼所支付的律师费150,000.00 元。
四、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支出的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无。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96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判决,对生产经营暂未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判决,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未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5)粤 1971 民初 73504 号》
《民事起诉状》
京彩未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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