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16
北京神州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3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五章 董事会...... 1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
第七章 监事会...... 24
第八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27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审计......28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31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4
第十三章 附 则......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神州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北京神州安信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神州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9 号 2 层 211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宗旨: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行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售后开发后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以工商核定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壹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股东名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如下:
序 认购股份 实缴股份 持股比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号 (万股) (万股) 例(%)
1 易炳华 707 707 50.5 2016 年 3 月 4 日 净资产折股
2 苑文汉 329 329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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