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8313 证券简称:神州安信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神州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条款顺序 由于有新增和删减条款,修订后的章程条款顺序
相应有变化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神州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神州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
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 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一) 公开发行 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股份;(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批准的其他方式。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 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 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股份。 收购其股份的。(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 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 公司因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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