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38314 证券简称:华仪电子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解除冻结暨被司法拍卖并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子”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和《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原股东北京奥和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奥和信”)持有的35,000,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5年10月23日划转至王怡丹名下。并且原股东所持35,000,000股已解除冻结。本次划转后,北京奥和信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王怡丹持有公司股份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182%。
2025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王怡丹发来的其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生成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拍卖结果如下:成交人王怡丹通过竟买号U9486于2025/10/10 10:00:00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北京奥和信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39
35,000,000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金额为41,000,000元(肆仟壹佰万元整)。此拍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冀11执恢37号之十四。法院裁定北京奥和信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3500万股(华仪电子838314)归受买人王怡丹所有。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对外披露《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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