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8316 证券简称:豪微云链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浙江豪微云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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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豪微云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总经理职责,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第一负责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经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公司可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犯有破坏社会经济
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
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
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
日起未满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
尚未满;
(七)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
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九)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
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十)存在重大失信记录、资本市场禁入措施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经理候选人应在知悉或理应知悉其被推举为总经理的第一时间内,就其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向董事会报告。
总经理候选人存在本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将其作为总经理候选人提交董事会表决。
违反本条规定聘请的总经理,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本工作制度第六条适用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
第九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要求辞职,总经理辞职必须提前 30 日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必须提前30 日向总经理递交书面辞职报告,但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应当承担的职责。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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