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38322 证券简称:达创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山东达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达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达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得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
证、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
公告编号:2025-037
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第二章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划分
第五条 公司进行下列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审议决定: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对外担保。
以上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六条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
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第五条第(一)、(三)、(四)款的规定。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七条 股东会审议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时,该
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第八条 上述由股东会实施的审批权限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
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但是公司股东会通过对外担保决议后,公司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代表可对外签订担保合同。
第九条 除应由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以外的其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必须严格依照上述权限审议对外担保事项,不得越权审批,不得擅自授权公司其他无权部门或个人审批对外担保事项。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议有关对外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外,
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
公告编号:2025-037
属于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的,董事会必须将对外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在同次董事会会议上审核两项以上对外担保事项的,
应当就每一项对外担保事项逐一表决。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