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8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8332 证券简称:威特焊材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兰州威特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
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傅开武、朱丽玲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2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2 月 1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傅开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
朱丽玲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履行承诺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4 年 8 月 27 日,傅开武、朱丽玲作为威特焊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25-009
向公司出具《还款承诺函》,承诺向公司归还其占用的资金 240 万元,承诺履行
截止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 月 3 日,威特焊材披露《承诺履行进展
公告》,傅开武、朱丽玲将归还占用资金款项的承诺期限延期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上述承诺变更事项迟至 2025 年 2 月 8 日提交股东会审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开武、朱丽玲未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且变更承诺事项未及时提交股东会审议和披露,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未履行承诺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傅开武、朱丽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公司治理规则》等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履行公开承诺,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此告诫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前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经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积极筹措资金,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2025 年 1 月 14 日、2025 年 1 月
23 日向公司银行账户归还占用资金 40 万元、20 万元、37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已履行归还部分占用资金共计 97 万元,占用资金余额为143 万元。详情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承诺履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2025 年 1 月 24 日发布的《承诺履行进展公告》(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9
编号:2025-007)。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上述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财务方面一切正常,上述自律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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