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6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8335 证券简称:上海领灿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概述
(一)签署情况
2021 年 12 月 4 日,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灿”、
“公司”)与新华社旗下中国财富传媒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新财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科技(中国财富网)”)于海南博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就中国财富传媒集团数字化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建立战略合作。
(二)审议情况
上述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华新财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DENTXY
法定代表人:伍小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97 号院 2 号楼-1 至 9 层 101 内 4 层 401
室
注册资本:1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演出经纪;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互联网、电子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公告编号:2021-020
数据处理;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旅游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须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策划;市场调查;公共关系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艺术品鉴定;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技术开发;珠宝首饰设计;销售艺术品、工艺品、珠宝首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
本次合作主要围绕华新科技(中国财富网)倾心打造的“e 披露”数字化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展开,同时,上海领灿作为中国投资者关系行业高端服务标准制定者与行业专业化发展引领机构,双方在上述各自领域的优势,并基于双方在前期建立的良好合作基础和信任关系,而达成的以持续推进中国上市公司资本品牌价值实现为目标的一系列服务和活动。
四、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上海领灿基于客户价值最大化的核心价值观和持续构建 IR 行业高标准高品质服务体系的发展理念,专注并持续打造上海领灿价值创造型 IR 卓越品牌和持续赋能平台战略的一部分。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以及对双方资源所进行的有效整合,双方将共同推动和促进上市公司服务模式创新和服务价值提升。这一合作,与上海领灿自身在资本市场服务体系中的战略定位、发展愿景、行业地位和影响力高度匹配,对公司品牌和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领灿-华新科技(中国财富网)合作框架协议》
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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