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2-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嘉捷通: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14


证券代码:838338 证券简称:嘉捷通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上海嘉捷通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30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338 嘉捷通 2020 年 12 月 24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嘉捷通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为了配合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于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投资者保护措施的议案》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拟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股票时的成本
价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 2019 年末)的每股净资产两者孰高值,并参考二级市场成交价格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若异议股东未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提出股份回购申请,则视为该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申请回购有效期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相关保护措施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投资者保护措施的公告》(2020-072)。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项,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申请文件的准备;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文件;

(3)批准、修改、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4)在本次终止挂牌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办理与本次终止挂牌工作相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