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03
证券代码:838349 证券简称:乐舱网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乐舱网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
贷款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12 个月)。青岛高创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授信项下具体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青岛博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青岛高创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述担保提供第三方企业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昕及配偶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青岛高创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许昕先生岳父李亚华持有的个人房产抵押为青岛高创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事项以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许昕先生、李艳女士回避表决。
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贷款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许昕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2. 自然人
姓名:李艳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3. 自然人
姓名:李亚华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4.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青岛博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100 号中商大厦 1001 室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100 号中商大厦 10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朱佳丽
实际控制人:博亚国际海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00
主营业务:从事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货物运输的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罐搬运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经济信息咨询;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集装箱租赁、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注册资本为 80 万美金。(二) 关联关系
青岛博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关联方许昕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关联方李艳女士系许昕先生配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关联方李亚华先生
系许昕先生岳父。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博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许昕及配偶、许昕岳父自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向担保方青岛高创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企业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房产抵押等方式反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12 个月)。青岛高创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授信项下具体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青岛博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青岛高创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述担保提供第三方企业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昕及配偶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青岛高创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许昕先生岳父李亚华持有的个人房产抵押为青岛高创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事项以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为实现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博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许昕先生及其配偶、许昕岳父为上述授信项下贷款向担保方青岛高创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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