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2
关于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烯股份”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林浩(保荐代表人)、赵江宁(保荐代表人)、王思青、钟霖佳、宋楠、蔡嘉琪、崔金樱组成,其中,林浩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人员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包括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律师”)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会计师”)。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甬兴证券与钰烯股份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报送
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宁波证监局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同意备案并出具了确认辅
导备案日期的通知。第四期的辅导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沟通、问题答疑、督促学习等多种方式,从公司股权结构、业务经营、法人治理、
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入手,认真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接受辅导的人员主要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派代表)。具体包括: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欧曙辉 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2 练宗源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
3 欧齐翔 实际控制人
4 梁云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5 万励 董事、副总经理
6 周龙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7 欧如杰 董事
8 柯碧灵 董事
9 董向阳 独立董事
10 张萍 独立董事
11 裴士俊 独立董事
12 徐新林 独立董事(已离职)
13 方永松 监事
14 齐云 监事
15 羿红 监事
16 刘严强 副总经理
17 戴慰慰 副总经理
本辅导期内,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结合钰烯股份的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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