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8363 证券简称:思为客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思为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0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思为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思为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下称“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
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本制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关联方,是指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 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七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方与公司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关联关系应从关联方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方名单、关联关系及变化情况的说明。公司建立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九条 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方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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