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点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主办券商
二零二五年七月
目录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 3
二、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必要性的意见 ...... 5
三、关于回购价格合理性的意见 ...... 6
四、本次回购股份可行性的意见 ...... 8五、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是否可能触发降层情形及
相关风险应对措施的情况说明 ...... 9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10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点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
意见
福建点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景科技”、“公司”),证券简称:点景科技,证券代码:838364,于 2016 年08 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议案》”),点景科技拟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作为点景科技的主办券商,负责点景科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国融证券对点景科技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其申请回购股份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一)公司股票挂牌满十二个月
经核查,点景科技于2016年08月12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截至本合法合规意见出具日,点景科技股票挂牌已满12个月,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一)公司股票挂牌满十二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36,269,836.23 元,总资产为221,978,864.16元,归属于挂牌公司的净资产为72,541,334.10元,资产负债率67.32%。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7,983,692.46元,总资产为193,733,216.22元,归属于挂牌公司的净资产为
71,268,534.93元,资产负债率63.21%。
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假设回购不少于2,000,000.00股,不超过3,990,000.00股,资金总额12,768,000.00元全部使用完毕,根据2024年年报的财务数据(经审计)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5.75%,约占归属于挂牌公司净资产的17.60%;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经审计)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6.59%,约占归属于挂牌公司净资产的
根据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模拟测算,公司回购后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23,501,836.23元 ,回购后公司货币资金占公司总资产的10.59%,不存在因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所导致的资金短缺风险,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股份回购后公司仍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三)回购方式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目前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截至本次股份回购事宜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股票前一交易日二级市场收盘价为2.65元/股,公司二级市场不存在长期无收盘价的情况,具备以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条件,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日,挂牌公司股票无收盘价的,不得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的规定。公司拟采用集合竞价方式面向全体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挂牌公司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应当面向公司全体股东,不得采用大宗交易、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
(四)关于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安排、回购实施期限安排合理的说明
根据《回购股份议案》,点景科技本次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安排、回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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