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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0 16:03:00 股吧网页版
景然环境:重大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0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8369 证券简称:景然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云南景然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7 月 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7 月 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为挂牌公司起诉云南通盈药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收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25)云 0114
民初 12998 号,本案尚未确定开庭日期。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云南景然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鹏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自身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云南通盈药业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4

法定代表人:陈文林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 3 月,原告云南景然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然公司”)
与被告云南通盈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盈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原告承建云南通盈药业生物医药基地项目(一期)景观工程,工程地点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该合同约定发包人(即被告)收到最终结算清单后应在时限内提供审核意见及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并及时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即被告)负有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即原告)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的义务。现涉案工程已经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完工,并且案涉项目完工后已于
2022 年 8 月 5 日竣工验收合格,原告编制《工程结算书》后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向被告进行了送达,被告至今未对结算书进行审批并回复原告审核结算情况。被告并未按照合同约定与原告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事宜,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准时足额向原告方支付工程款。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根据双方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告除应当向原告足额支付工程款外,还应当按照约定向原告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损失费用。所以原告提起诉讼: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9000941.06 元。

2、请求判令被告从 2024 年 5 月 1 起至实际付清工程款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现暂计算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为
109490.9 元)。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5-014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作为原告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财务状况正常。本次提起诉讼系为依法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之举措,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5)云 0114 民初 12998 号

云南景然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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