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38369 证券简称:景然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云南景然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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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云南景然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企业合法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公司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公司发展。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职工应当遵守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第五条 公司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
作。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查监督、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等职权。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听取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职工代表”)的建议:
(一) 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和重要决策;
(二) 公司制订、修改、决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三) 工会与公司就职工工资调整、经济性裁员、群体性劳动纠纷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职业危害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的情况;
(四)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事项;
(五)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公司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一) 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的集体合同草案;
(二) 工资调整机制、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三)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公司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审查监督:
(一)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
(二)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
(三) 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四)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费交缴、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等情况;
(五)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公司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
接受审查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下列人员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一) 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二)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公司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其他人员。
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 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
第十三条 选举职工代表一般以分公司、部门等为选区。选举应当有选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候选人获得选区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选举结果应当公布。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代表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中、高层管理人员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中青年职工、女职工和少数民族职工比例一般与本单位相应群体职工所占比例相适应。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公司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和建议;
(三)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对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
(四)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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