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16:44:49 股吧网页版
景然环境: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38369 证券简称:景然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云南景然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云南景然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然环境”)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 332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6 所述,景然环境公司 2025 年发生净亏损

6,564,823.6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净亏损 21,390,150.43 元。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尽管景然环境股份公司管理层为保证持续经营,执行了一系列举措,但依然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景然环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

公告编号:2026-014

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该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了充分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不影响审计意见,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二、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主要来源于前期项目结算及在建施工项目,受行业环境、客户经营状况、项目结算周期等因素影响,部分款项回收难度较大,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存在不确定性。面对上述情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果断调整经营策略,将盘活存量资产、加速应收账款回笼、布局优质增量项目作为核心工作方向,聚焦现金流改善与经营基本面修复,多措并举消除持续经营相关不确定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建立传统柔性催收+司法刚性诉讼双轮驱动的全流程催收体系,全力盘活存量资产。针对性化解资产回收风险、回笼流动资金。

(二)抢抓政策机遇,获取并落地烂尾保交楼重整建设类优质项目。紧跟国家“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政策导向,公司积极调整业务布局,聚焦政策支持、回款稳定的烂尾楼盘重整、复工续建领域,打造新的现金流与利润增长点,修复持续经营能力。

三、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公告编号:202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