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4
公告编号:2024-060
证券代码:838372 证券简称:纯聚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现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按照等价有偿、公允的原则定价,履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没有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本议案事项。
二、关于《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计划 2025 年度向北京银行、北京农商行、厦门国际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实际控制人谭皓兰、王童以及间接持股 5%以上股东糜强及其配偶熊术容无偿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公告编号:2024-060
担保,缓解了公司经营发展的所需的资金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事项。
三、关于《关于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工作表现和对立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认为立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有利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和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本议案事项。
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建优 韩勇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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