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0
关于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辅导机构”)作为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纯聚科技”“公司”或“辅导对象”,曾用名“北京醉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已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向贵局提交
了纯聚科技的辅导备案申请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向贵局提
交了纯聚科技的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 2022 年 7 月 4 日
向贵局提交了纯聚科技的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 2022 年10 月 10 日向贵局提交了纯聚科技的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向贵局提交了纯聚科技的第四期辅导工作进
展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向贵局提交了纯聚科技的第五期辅
导工作进展报告、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向贵局提交了纯聚科技的
第六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向贵局提交了
纯聚科技的第七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向贵
局提交了纯聚科技的第八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 2024 年 4 月11 日向贵局提交了纯聚科技的第九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向贵局提交了纯聚科技的第十期辅导工作进展
报告、2024 年 10 月 11 日向贵局提交了纯聚科技的第十一期辅
导工作进展报告。现就第十二期的辅导工作情况,特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长江保荐委派陈华国、王静、白勍羽、陈钰、黄道组成纯聚科技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陈华国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2024 年 12 月,黄道离职并退出辅导工作小组。目前,辅导工作小组由陈华国、王静、白勍羽、陈钰组成,陈华国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长江保荐为纯聚科技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纯聚科技的第十二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辅导期间内,辅导
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开展了对纯聚科技的第十二期上市辅导工作。
在辅导期间内,长江保荐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核查辅导对象提交的书面文件、现场沟通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搜集公
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采用一对一访谈、多人座谈以及线上会议等形式,直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解答疑问;
3、对于辅导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向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或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的形式予以解决。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长江保荐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以跟踪和落实重点事项为主线,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全面深入调查、了解辅导对象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状况;进一步讨论公司需改进事项;进一步完善辅导工作底稿;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动向。
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在各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对辅导对象进行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培训,向辅导对象全面讲解信息披露规范,指导辅导对象加强公司治理,持续指导公司规范运行;
2、指导完善各项规范运作制度;
3、持续跟进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收集公司内控、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资料,全面深入了解辅导对象公司治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状况;
4、督促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
5、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就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新规及要求,对公司上市及规范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6、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7、根据目前工作进展,讨论分析后续项目进展安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