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13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838377 证券简称:华科易汇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华科易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4月13日,北京华科易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7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根据北京华科易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使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以及增强公司整体实力,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审字[2017]第1-01142号《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 日,资本公积余额为4,318,100.35 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207,270.11元。
公告编号:2017-015
公司拟以现有股本10,418,000股为基数,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余额为
4,318,100.35元,其中,资本公积中3,611,056.61 元为公司股票发
行溢价所形成,不需要纳税;剩余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涉税;本次权益分派优先使用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拟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转增1股(含税),共计转增1,041,8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方案实施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由 10,418,000股增至
15,627,000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计算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配所涉及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执行。
上述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分配方案的
具体实施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 个月内完成。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7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的权益分配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华科易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7-015
2、《北京华科易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华科易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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