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13
证券代码:838377 证券简称:华科易汇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华科易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科易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4月13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2017年4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
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李振格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审字[2017]第1-01142号《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 日,资本公积余额为4,318,100.35 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207,270.11元。
公司拟以现有股本10,418,000股为基数,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余额为
4,318,100.35元,其中,资本公积中3,611,056.61 元为公司股票发
行溢价所形成,不需要纳税;剩余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涉税;本次权益分派优先使用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拟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转增1股(含税),共计转增1,041,8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方案实施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由 10,418,000股增至
15,627,000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计算结果为准。
方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拟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7年5月12号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北京华科易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北京华科易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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