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38378 证券简称:阳光医疗 主办券商:万和证券
合肥阳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现基于公司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为更好的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公司慎重考虑,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拟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相关申请材料,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时间为准。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保护公司拟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会但未对申请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承诺由其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
回购对象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或已出席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但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6-012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因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之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7、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请求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提出股份回购申请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公司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按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准,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股票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股票,其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
公告编号:2026-012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的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日内。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3、若因异议股东在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不再承担异议股东股份回购义务
4、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并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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