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1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8381 证券简称:德孚转向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
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对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的承诺事项及相关承诺未履行的约束措施如下:
一、公司承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
新股。
若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
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公司履行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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