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1
证券代码:838381 证券简称:德孚转向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芜湖德孚转向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经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221798104043G。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审核同意并于【】
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凤栖南路 88 号,邮政
编码:2411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
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诚信经营、客户至上。
第十四条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
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品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
份的凭证。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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