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38381 证券简称:德孚转向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所述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5-057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并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请方式、程序及其从业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晓章、邵振安、宁艳丽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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