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7-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视华闻:公开转让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7-26

北京中视华闻传媒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HuawenMediaDataCo.,Ltd.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推荐主办券商

二〇一六年四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北京中视华闻传媒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自身及所处行业的特点,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可能出现的以下风险及重大事项:

一、大股东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淑光直接持有公司90%的股份,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对公司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风险。

应对措施:

公司总经理于小洁为公司原始股东之一,在公司创立和日常经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拥有丰富的央视广告代理经验。徐淑光在管理经营方面充分信任总经理于小洁的工作,并不参与公司的管理经营活动,对自己的定位是公司的财务投资人,并且希望引入新的外部投资者把公司继续做大做强。

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规模较小,加之管理层规范治理意识相对薄弱,公司治理结构简单,治理机制不够健全,公司治理机制运行中存在不规范的情形。

2016年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严格的内控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管理层的规范意识也大为提高。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实践运作经验仍缺乏,公司管理层对相关制度的理解仍需一个过程。因此,公司仍存在一定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对应措施:

公司董监高已经充分认识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已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规章制度。公司管理层

北京中视华闻传媒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将加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学习,增强公司治理规范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各项制度。

三、公司对供应商采购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2014、2015年度对中国中央电视台的采购金额占当年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75%、92.78%。中央电视台作为中国重要的新闻舆论机构,是当今中国最具竞争力和权威性、影响性的主流媒体之一,具有国内最优质的广告投放平台。公司自成立便与央视合作广告业务,历年都取得央视广告代理资格证,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但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代理央视广告业务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对应措施:

公司自成立便与央视合作广告业务,历年都取得央视广告代理资格证,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代理央视广告业务的可能性较低。目前公司正在计划在新媒体领域拓展资源,如户外媒体、移动媒体、网络媒体等,以降低对中国中央电视台的采购金额比例。2016年公司已经与视觉中国签署了合作协议,下一步将与分众传媒、今日头条和省份地方台等寻求合作,以降低对央视平台的依赖性。

四、公司对单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代理张裕葡萄酒的广告业务已超过十年,为张裕葡萄酒央视广告的独家代理商,与客户存在着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2014、2015年度来自张裕葡萄酒的销售收入占年度营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