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公告编号:2025-006
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及关联方提供相关担保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金融机构借款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5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及提供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同意票 5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有表决权的 100%,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本议案尚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续借或新增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980 万元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等),并以公司自有资产和/或由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美联环境科技(淄博)有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详情如下:
1、拟向交通银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2、拟向农业银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480 万元;
3、拟向中国银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100 万元;
4、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
5、控股子公司山东美陵博德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400 万元。
6、控股子公司山东美陵博德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拟向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在预计的额度范围内,将上述融资额度内的一切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
公告编号: 2025-006
司审批签署,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保证、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 借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均基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关联方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审议,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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