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证券代码:838404 证券简称:美陵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它有关规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定,制订本章程。 -章程必备条款》和其它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法律约束力。 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 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
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
股东与公司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 不成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
诉。
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一方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股东与公司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
起诉。 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 院起诉。
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 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 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 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
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 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 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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