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5
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一节 董事 ...... 23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第七章 监事会 ...... 33
第一节 监事 ...... 33
第二节 监事会 ...... 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7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8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 3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2
第十二章 附则...... 43
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
起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英
文全称)Aegis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Shanghai)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亮秀路 112 号 A 座 402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44.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至长期。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一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诚实高效开拓创新的企业宗旨,以科学、严谨的现代化管理为手段,以经济效益为核心,面向市场,全方位参与市场竞争,打造一流现代企业,使企业获得稳步、高速的发展,使各股东获得最好的收益。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固体废物治理;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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