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6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38409 证券简称:安洁士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3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阮安源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42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经营范围增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一项,并对应修订《公司章程》,其他经营范围的内容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于 2024年 12 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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