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838413 证券简称:易名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厦门易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 36 件规则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章程。 本章程。
第三条公司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三条公司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备案。 登 记 备 案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502007692915726。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约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约束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约束力。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责人、董事会秘书。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
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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