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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7 16:07:58 股吧网页版
易名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838413 证券简称:易名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厦门易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厦门易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厦门易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厦门易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
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
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和授权发言人,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所组织和协调。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
事会秘书领导,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工作:

(一)建立公司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机制,及时归集、汇总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提供的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

(二)在公司发生重大诉讼、重大重组、管理层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三)做好召开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和相关会议资料准备工作;

(四)做好年报、中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等工作;

(五)审核、编制公司面向资本市场的宣传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宣传材料、路演材料等;

(六)在公司网站上及时披露与更新公司的信息,开设投资者互动交流的版块,解答投资者咨询;

(七)接听投资者来电,回复投资者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投资者来访,安排投资者参观,及时、全面向投资者介绍公司情况;

(八)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渠道,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

(九)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获得股东的支持和理解;

(十)统计分析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和研究报告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十一)维护和加强与相关媒体的合作关系,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引导媒体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

(十二)与证券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其他挂牌公司就投资者关系工作展开不定期的交流;

(十三)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职能部
门、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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