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远鸿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浙商证券作为浙江远鸿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
名国成审字【2025】第 2062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68,810,250.10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99,707,820.00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5】第 2062 号),审计报告中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具体描述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浙江远鸿公
司 2024 年年度收入骤减,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连续两年大幅亏损。上述事项
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浙江远鸿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
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若公司后续持续亏损,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针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出具了专项说明,同时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作出的说明发表了意见,公司已就导致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采取了相关应对措施,公司将根据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
(二)《关于对浙江远鸿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
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浙商证券
2025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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