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38425 证券简称:畅达通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成都畅达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畅达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现场会
议于 2026 年 5 月 6 日 10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名,共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1,018,2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853%。
二、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审议否决《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成都畅达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2.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3,53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084%;反对股份数 8,046,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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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916%;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曹大明、刘雁、刘军、刘常梅为关联方,回避本议案投票。
三、否决议案原因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曹大明、刘雁、刘军、刘常梅由于是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投票,由于二位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投出反对票,导致本议案未通过审议。
四、否决议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东会否决议案的情况,是出席会议部分股东做出的决定,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成都畅达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2、《四川嘉世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畅达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的法律意见》
成都畅达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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