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1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8437 证券简称:骅盛车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骅盛车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5 年 1 月 27 日;
原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自 2025 年 1 月 27 日起,江苏骅盛车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变更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公司自聘请东吴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东吴证券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至今的信息披露资料等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谨慎的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的义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吴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0
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已与东吴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江苏骅盛车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协议生效后,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的义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出具了《关于
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该
函出具之日起生效。自 2025 年 1 月 27 日起,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公司的主
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的风险与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治理机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骅盛车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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