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1
证券代码:838437 证券简称:骅盛车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骅盛车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103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宏钦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何德荣先生代表管理层汇报 2024 年度经营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陈宏钦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25]第 15-0000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履行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骅盛车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江苏骅盛车用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14、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作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2024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合法设立的。该公司是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已完成对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务所,聘期一年。具体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