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2
证券代码:838444 证券简称:兆达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州兆达讯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兆达讯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广州兆达讯息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州兆达讯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09 号 8 楼 A 房。
申报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09 号 8 楼 A 房。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1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如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则全体股东应将所持公司股票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登记存管。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 45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根据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广州兆达讯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整体变更所依据的净资产值以及折股比例的议案》的决议,该股份总数系
以公司前身广州兆达讯息科技有限公司截止 2015 年 10 月 31 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广东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值共计人民币 5,809,442.45 元为基本
依据,按 1.29:1 的比例相应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共计 45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余 1,309,442.45 元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如下: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名称
谭辉 净资产折股 2015年10月31
4,200,000.00 93.33
日
朱英喆 净资产折股 2015年10月31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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