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838448 证券简称:联创云科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联创云科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联创云科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联创云科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联创云科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根据法律法规、
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
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
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等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编制公司定期报告或定期报告摘要;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或质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机构设置及人事安排,根据规定向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委派、推荐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八)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九)制订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方案;
(二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下列事项具有审查和决策权限:
(一)购买和出售资产:董事会具有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百分之三十的收购和出售资产的权限;前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二)资产置换:董事会具有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百分之三十的资产置换的权限。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董事会具有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百分之四十的对外投资的权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单项金额或在最近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同一公司追加投资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权限;公司委托理财,单笔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权限。
(四)银行借款: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百分之七十的限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可以决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新增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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