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20
公告编号:2017-032
证券代码:838452 证券简称:立洋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屈军毅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3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从关联方购入车辆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32
1.议案内容
关联方屈君华先生将本人名下品牌为“大众高尔夫”的轿车1台,
作价人民币200元转让给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本议案与公司参会的全体股东均存在关联关系,本议案公司关联股东无法回避表决,故全体股东未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名下车辆转让给关联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将2014年10月购置的“大众捷达”品牌轿车1台,作价人
民币37,000元出售给关联方艾欧创想智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本议案与公司参会的全体股东均存在关联关系,本议案公司关联股东无法回避表决,故全体股东未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7-032
1、《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决议》;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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