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8462 证券简称:摩多科技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浙江摩多巴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浙江摩多巴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陆志伟、徐阳存在关联担保情况,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具体如下: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期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陆志伟、徐阳 500万元 2018.12.12 2023.12.12 否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长陆志伟为关联方,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9-009
1.自然人
姓名:陆志伟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龙湾新村
2.自然人
姓名:徐阳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龙湾新村
(二)关联关系
陆志伟:本公司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本公司45.14%股份;
徐阳:本公司董事长陆志伟配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为公司纯收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年12月12日,公司法人代表陆志伟及其配偶徐阳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塘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04000KB20188680),为公司自2018年12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2日止期间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塘支行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塘支行借款总余额为500.00万元。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不存在虚假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9-009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摩多巴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二)、《浙江摩多巴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摩多巴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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