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4
证券代码:838463 证券简称:正信光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整体负债,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加现金流,公司子公司常州正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正信电力”)拟将其持有的常州市金坛区仁晶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坛仁晶”)100%股权转让给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国开投资”、“受让方”),并与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231.605841 万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孙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弘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坛弘和”)拟将其持有的常州市弘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弘和”)100%股权转让给宿迁国开投资,并与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892.26738 万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孙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富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捷电力”)拟将其持有的常州市金坛区富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捷新能源”)100%股权转让给宿迁国开投资,并与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人民币 626.126779 万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前述 3 家电站合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750 万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金坛仁晶、常州弘和、富捷新能源为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主体。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子公司常州正信电力将不再持有金坛仁晶股权;公司孙公司金坛弘和将不再持有常州弘和股权;公司孙公司富捷电力将不再持有富捷新能源股权。金坛仁晶、常州弘和、富捷新能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4,258,319,278.18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 933,565,108.74 元。公司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5,465,737,386.14 元,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 845,667,901.83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金
坛仁晶的资产总额为 4,239,033.26 元,净资产额为 2,786,605.91 元;常州弘和的资产总额为 9,997,921.72 元,净资产额为 7,223,951.85 元;富捷新能源的资产总
额为 11,837,009.32 元,净资产额为 4,643,680.74 元。前述 3 家公司合计资产总额
为 26,073,964.30 元;合计净资产额为 14,654,238.50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6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1.57%;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48%,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1.73%。本次交易合计股权
转让价款为 1,7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41%,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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