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证券代码:838463 证券简称:正信光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信光电”或“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4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 2025 年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含 2025 年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新增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签订的电站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的组件及其他产品合同、锁汇业务、银行贷款、信用证、 保理、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等。
为履行出售电站转让协议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常州市金坛区伟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坛伟成”)委托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和保证人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出函行”)申请办理以金坛伟成为被保证人,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受益人,期限 12 个月,金额为人民币 700 万元的履约保函。金坛伟成并就该委托事项与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委托合同》,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前述保函《委托合同》向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
七次会议、2024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伟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28 日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振兴南路 1 号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振兴南路 1 号
注册资本:70,000,000 元
主营业务:电力设备的研发及技术咨询、开发、转让;新能源电站系统工程的投资、设计、开发、建设;电站配套设备、电站配套电力配件的销售;企业管理、会务、工程技术服务。
法定代表人:王桂奋
控股股东:常州正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桂奋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41,885,573.15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183,374.65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41,702,198.50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0.44%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0.44%
2024 年度营业收入:0 元
2024 年度利润总额:-1,060,928.07 元
2024 年度净利润:-1,060,928.07 元
审计情况:金坛伟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金坛伟成 2024 年度财务数据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审计,未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金坛伟成与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银行保函《委托合同》向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反担保函,反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贵公司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的全部款项;委托人应向贵公司支付的代偿利息、代偿违约金;贵公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执行费、评估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3、担保的期间为:自本反担保函出具之日起至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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