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838463 证券简称:正信光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受算力发展结构不均衡的影响,公司子公司杭州正信算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正信算联”或“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战略协同性未达预期,为降低投资风险,公司拟将持有的杭州正信算联 35%股权(对应标的公司认缴出资额 175 万元)转让给海南迎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迎信投资”),并与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5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正信算联股权,杭州正信算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海南迎信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王迎春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转让杭州正信算联股权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协议和协议签署、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2,628,230,920.20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 939,286,638.32 元。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杭州正信算联的资产总额为 499,521.50 元,净资产额为
499,521.50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02%,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0.05%。本次股权转让交易转让价款为 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02%,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0.05%。均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且公司在最近连续 12 个月内未进行与算力相关的股权转让交易,连续 12 个月合并计算的交易亦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转股权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桂奋、王迎春、王美华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需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南迎信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解放西路 175 号数智科创产业园 4-401-058
注册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解放西路 175 号数智科创产业园 4-401-058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销售代理;认证咨询;价格鉴证评估;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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