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9
公告编号:2024-079
证券代码:838470 证券简称:斯维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45,4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6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9,640,0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和研发项目建设。相关议案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7月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999号)。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由认缴对象于2024年7月4日前(含当日)全部到账,缴存银行为中国银行上海市南外滩支行。2024年7月5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44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上海市南外滩支行的上级主管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黄埔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于 2024年 7 月 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二)》,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
公告编号:2024-079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91,640,000.00
2 项目建设 208,000,000.00
合计 299,640,000.00
上述项目建设拟用于ueBIM软件开发及相关行业应用软件研发项目建设。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公司于2024年7月1日获准取得《关于同意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至2024年11月4日公司首次使用募集资金期间,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2,020,621.58元用于上列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元) 拟置换金额(元)
1 补充流动资金:支付营销网络人员薪酬 3,038,688.62 3,038,688.62
2 补充流动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薪酬、费用 699,669.00 699,669.00
3 项目建设:支付 ueBIM 研发人员薪酬 8,282,263.96 8,282,263.96
合计 12,020,621.58 12,020,621.58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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