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9
公告编号:2024-080
证券代码:838470 证券简称:斯维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12 月 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江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职期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董事郑为中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江河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选举江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江河,男,197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金融
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
行南昌住房城建支行客户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职于深圳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资金同业部高级产品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职于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机构同业部总经理助理;2013 年 3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职于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金融同业部总经理;2017 年 10 月至 2023 年 2 月,历任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票据业务部总经理助理、罗湖支行副行长;2023 年 2 月
公告编号:2024-080
至今,任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提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董事会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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